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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名言存在即合理原文63句精选句子

黑格尔名言存在即合理原文

1、《法哲学原理》包含三大部分:抽象法、道德、伦理。其中伦理部分又包括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环节。《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的经典哲学著作之一。书中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

2、所以这句话中的wirklich至少应翻译为“现实的”,不是“存在的”,德语中表“存在”的词是sein。

3、人应该尊重自己,并自视能配得上最高尚的东西

4、所以你要说尼采治焦虑,总给人一种南辕北辙的错觉。

5、那么,”Wasvernünftigist,dasistwirklich;undwaswirklichist,dasistvernünftig.“究竟要表达和传递什么样的信息?下面是我提供的的中文翻译:“凡是符合自然运行规律的一定会成为存在的事实;凡是存在的事实一定符合自然运行规律。”(黑格尔名言存在即合理原文)。

6、简言之:误解在“理”字上,也就是原文的"vernünftig"这个词上。

7、就拿传销而言,传销组织内部人员一定不会承认自己的组织是传销,他们甚至会说“你了解吗?你进过我们公司吗?没有了解,没有真正来看看,就没有发言权”、“网络上的都是污蔑”。难道为了判断一个组织是否传销,我们需要每个人都进入传销组织待一年才能说“这个组织是传销”?恐怕不必,且代价甚高。我们从他们组织内部人员说话的口气、传播的方式、奖金模式、每天在做的事、喊的口号,就能判断这个组织是否是做实事的企业。当然,传销人员一定不会承认“间接经验”的,即便你说你查询了所有的现有资料,做了各方面的综合判断,他们会把你的所有资料和判断都说成“那是谣言,那是污蔑”。他们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是为了在辩论中占上风,噎死你而已。

8、Hier istdieRose, hier tanze.”

9、看看英文的翻译:Whatisreasonableisreal;thatwhichisrealisreasonable.或译作:Whatisrationalisactualandwhatisactualisrational.查阅英汉词典,虽然reasonable、rational的中文释义都包含有合理、合乎理性的意思,但因这两个单词都是基于reason这个词根,而reason的词义是原因,而且特指的是符合逻辑推理的原因,这使得reasonable和rational都具有基于逻辑进行分析推理的理性意义,或者说,reasonable和rational就是合乎因果律。因而,reasonable和rational这样的用词更多把读者的思维引向理性思维而很少导向非理性思维。显然,英语的这个翻译要比中文“合乎理性”以及“合理”这种极易误导为情感期待的感性化思维方向的翻译要严谨和准确很多。

10、回归“存在即合理”。比如,邪教组织。有些邪教组织能够存在多年,其存在必然有其原因。人类曾因为教派之争牺牲了太多,也暴露了太多的残暴与野蛮。所以邪教得以存在,是整个人类社会理性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一个现象,也是避免大肆进行教派战争的结果。但是这不等于每一个存在的教派都是合理的、正确的。

11、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黑格尔名言存在即合理原文)。

12、心理咨询师理解来访者的过往经历和认知造就了她今天的状况,进而理解她的情绪表达方式,但是咨询师不能接受来访者的情绪表达方式是(合理的),而让其继续发展。

13、许多人认为,黑格尔的思想,标志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4、《法哲学原理》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革命性远不如英、法。弱小的德国资产阶级面临国内外强大的封建势力,表现出典型的两面性:一方面有反封建的革命要求,另一方面,又屈服于封建势力的压力,使其革命行为带上了改良的色彩。

15、在我的《法哲学原理》的序言里,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这两句简单的话,曾经引起许多人的诧异和反对,甚至有些认为没有哲学,特别是没有宗教的修养为耻辱的人,也对此说持异议。这里,我们无须引用宗教来作例证,因为宗教上关于神圣的世界宰治的学说,实在太确定地道出我这两句话的意旨了。就此说的哲学意义而言,稍有教养的人,应该知道上帝不仅是现实的,是最现实的,是唯一真正地现实的,而且从逻辑的观点看来,就定在一般说来,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现实。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一切腐败幻灭的存在,尽管人们都随便把它们叫做现实。但是,甚至在平常的感觉里,也会觉得一个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现实的美名。因为所谓偶然的存在,只是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可能的存在,亦即可有可无的东西。   但是当我提到“现实”时,我希望读者能够注意我用这个名词的意义,因为我曾经在一部系统的《逻辑学》里,详细讨论过现实的性质,我不仅把现实与偶然的事物加以区别,而,“实存”以及其他范畴,也加以准确的区别。    认为合理性的东西就是现实性这种说法颇与一般的观念相违反。因为一般的表象,一方面大都认理念和理想为幻想,认为哲学不过是脑中虚构的幻想体系而已;另一方面,又认理念与理想为太高尚纯洁,没有现实性,或太软弱无力,不易实现其自身。但惯于运用理智的人特别喜欢把理念与现实分离开,他们把理智的抽象作用所产生的梦想当成真实可靠,以命令式的“应当”自夸,并且尤其喜欢在政治领域中去规定“应当”。这个世界好象是在静候他们的睿智,以便向他们学习什么是应当的,但又是这个世界所未曾达到的。因为,如果这个世界已经达到了“应当如此”的程度,哪里还有他们表现其老成深虑的余地呢?如果将理智所提出的“应当”,用来反对外表的琐屑的变幻事物、社会状况、典章制度等等,那么在某一时期,在特殊范围内,倒还可以有相当大的重要性,甚至还可以是正确的。而且在这种情形下,他们不难发现许多不正当不合理想的现状。因为谁没有一些聪明去发现在他们周围的事物中,有许多东西事实上没有达到应该如此的地步呢?但是,如果把能够指出周围琐屑事物的不满处与应当处的这一点聪明,便当成在讨论哲学这门科学上的问题,那就错了。哲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理念,而理念并不会软弱无力到永远只是应当如此,而不是真实如此的程度。所以哲学研究的对象就是现实性,而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社会状况、典章制度等等,只不过是现实性的浅显外在的方面而已。

16、《法哲学原理》包含三大部分:抽象法、道德、伦理。其中伦理部分又包括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三个环节。 《法哲学原理》是黑格尔的经典哲学著作之一。书中系统地反映了黑格尔的法律观、道德观、伦理观和国家观,也是人们研究黑格尔晚年政治思想的重要依据之一。

17、人类的思维方式(意识)分类方法五花八门,本文姑且仅划分作非理性意识和理性意识两种。非理性意识,是一种内心不知不觉的,即未被主体明确觉察的意识活动。非理性的意识是生命个体本能的欲望和冲动,或称之为潜意识、无意识、下意识。理性意识是基于逻辑推理的、个体自我觉察到并予以主动有目的性加以控制的意识活动。通常一个人的意识都是非理性意识与理性意识的交织。一个人的思维层级的提升取决于非理性意识与理性意识活动在意识活动中的比例。当一个人非理性思维越多,这个人的思维越接近于动物本能,也就是思维的层级越低下。当一个人在完全排除了非理性思维控制和干扰,完全以理性思维的时候,便是抵达了人类思维所能到达的最高层级,便是智慧,便是良知。

18、1788年~1793年在图宾根大学读哲学和神学。1793年~1801年在瑞士和法兰克福等地做家庭教师。1801年到耶拿大学当讲师。1808年~1816年任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

19、“理”作为哲学概念出现于战国时期。《管子·四时篇》以阴阳为“天地之大理”。孟子以人心所具有的道德为理。韩非提出理是事物的具体规律。《吕氏春秋》把理视作判断是非的根据。魏晋兴“辨名析理”之风。王弼认为理是事物的规律。郭象则认为理是必然性,即自然之理。张载强调理的客观性,认为“万物皆有理”,把理看成气化运动的规律,主张穷理。程颢、程颐建立理本论,把理作为最高本体。他们认为理是“形而上者”,是事物之“所以然者”,是永恒不变的宇宙本体,万事万物都是从理派生出来的。朱熹认为理是天地万物的主宰,是万事万物的运动变化的推动者。故,在程朱理学中,理成为最高哲学范畴。陆九渊提出“心即理”的命题,王守仁在陆九渊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提出“心外无理”。明罗钦顺认为理是气所固有的规律。王廷相也认为理是气之理。明清之际的王夫之提出“理者气之理”的学说,认为理是“物之固然,事之所以然也”。唐时期,佛教的华严宗提出理、事范畴,认为理是本体世界,应该是佛教进入中国后受到了本土儒家文化影响的结果。

20、显然,在汉语的哲学体系中,当指向客观自然规律的时候,作为无神论的道、儒、佛,不管是道家的“道”、佛家的“法”、儒家的“理”,这些词语并未显示出太大含义区别。但是儒家的“理”所具有的道德标准的含义,在道家的“道”与佛家的“法”中并不具备。

21、vernünftig:adj.①理智的,理性的,明智的,冷静的,明理的②有道理的,合情合理的

22、“存在即合理”,这句名言是黑格尔的。我的一位同学也曾不止一次用这句话劝我去接受我认为不好的东西。

23、然而,在被质疑的时候,所谓的“行内人”总是把调查偷偷换为“实地,实践”,即“没有实地调查、没有切实地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24、你还知道哪些因翻译造成误解的案例,欢迎分享。

25、wirklich:adj①真实的,现实的;实际的,确实的

26、存在即合理是客观唯心主义的理论,意思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出自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存在即合理”的下一句是”合理即存在”。

27、成功者就在于做好每一件事,谨慎地处理每一个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人生如戏,演好每一出戏就是成功的关键。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演员,各行各业都需要心思细腻,注重细节。

28、就客观之“理”而言,“不合理”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甚至疾病、罪恶、不良制度等等,也都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但就主观之“理”而言,“不合理”的事则几乎无所不在。人们只要觉得什么事不正确或不应该,往往就会说其“不合理”。因为在中文语境下,“合理”一词中的“理”,一般都是指的“主观之理”。

29、所谓的接纳,就是要理解来访者的问题是有其前因后果的,也有其当前条件下的必然性;而接受就意味着咨询师认为来访者的想法、做法是对的,应该鼓励的。

30、英文翻译是:Whatisreasonableisreal;thatwhichisrealisreasonable.另译:Whatisrationalisactualandwhatisactualisrational.

31、黑格尔说出这句话,是为了给他的哲学研究做一个结论,而不是让那些人去拿来做辩护的。存在即合理不是说存在的都是有理的,都是对的。他只是说存在的事物都可以找到他的原因,事物的出现和消失不是突然的,他是有过程,有导火线,有原因的。

32、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绝对理念"是一切存在的本质和根据,它既是整个世界的源头,又是世界的归宿。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存在当然不能背离或不符合这种“绝对理念”。但必须注意的是,黑格尔的“绝对理念”不是人的主观理念,而是类似于中国哲学中的客观存在的“理”。

33、“道”,来源于老子的《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的文字。作为道家代表人物的老子的这句话阐述了“道”作为万物存在的本源的地位。“道”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即自然规律;“德”指的是人类与人类、人类与自然之间和谐的方法。“道”在汉语中有话语、道路的意思。话语是以文字表述理论;道路是路径、轨迹,延伸意义为合乎逻辑的规律的意思。在英文中的《圣经》中,“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的“道”所采用的词汇是“word”或是“logos”,“word”是话语,“logos”是逻辑、规律。以中文“道”来翻译“word”或是“logos”是非常准确的。

34、理性是指人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时为了获得预期结果,有自信与勇气冷静地面对现状,并快速全面了解现实分析出多种可行性方案,再判断出最佳方案且对其有效执行的能力。

35、看看道家怎么说的。《道德经》云:“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道家的“道”指的是自然运行规律。相处宇宙间万事万物由“道”所支配,由简至繁、由少至多次第生成。又云:“冲气以为和”。在“道”的支配下,所有自然现象都是各种既有矛盾在相互竞争下(物竞)完全符合自然运行规律的结果(天择)。

36、人的一生应该追求什么,功名利禄?都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一味的追求金钱权力是没有意义的,精神世界终将是空虚的,价值观不正确也迟早有一天会犯下错误。当你丢掉一切身外之物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什么也没有。

37、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在这一时期出版的著作典型地反映了这种两面性。他一方面深受启蒙思想家,尤其是卢梭的影响,不同程度地接受了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自由平等、代议制、分权论等革命思想;另一方面又反对用革命的手段去变革现实,幻想用理性、道德去改良社会。

38、通俗地理解黑格尔的这句话,对我们意义重大。比如说,我们有时会后悔当年如何如何,本来该如何如何,但其实呢,以我们在当年的状态(身心状态,认知水平,思想境界等等),你必然会那样做,而且几乎没有做成别的样子的可能。因为,你是在自己人生的发展轨迹,于那时,做出的合乎理性、必然会做的事情。

39、而在我们日常的认知中,“理”经常被理解为“对的、正确的、可以允许的”。什么是对的?对的,可以理解为符合多数人的价值观,并且被希望再次出现的事情。

40、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乎理性(vernünftig)的,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wirklich)的。反过来讲也同样成立。

41、咨询师要做的,恰恰是理解来访者的恨意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当行为一定有其前因后果,尝试着去分析恨意背后的原因和来访者什么样的认知导致了这些不当行为的必然发生。在此基础上,引导来访者清晰地看到自己行为产生的来龙去脉,让其学习合理表达愤怒的方式。咨询师能够顺利和来访者沟通,是基于咨询师接纳来访者的不当行为有其原因,即理解“来访者的过往认知造就了她行为的必然性,而不对其做正误评判”。此为接纳。

42、真理的本性即为“理性”。真实的道理就叫真性,真理源于自有永有的创造者。人对真理的探究结果产生理性。

43、乔治·威廉·弗雷德里希·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1831年),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他是对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异常深远影响的思想家。他出生在斯图加特一个高级官员家庭之中。

44、“存在即合理”原句在黑格尔著作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范扬/张企泰译)的序言部分:

45、从这种解释中我们看到的应该是,他所阐述的是事物之间普遍的联系,已有的事情总是可以找到恰当的解释,即事出有因。当今的许多理解并不准确。

46、“凡是有存在理由的都是现实存在的,凡是现实存在的都是有存在理由的。”

47、该书于1821年正式出版。《法哲学原理》从哲学的角度解析法,用辩证的思维探悉法、道德与伦理之间的奥秘,从而迈向自由的意志。

48、比如最近大家特别爱调侃爱迪生那句名言,也是我们小时候天天被教育的名言:“天才是1%的灵感,外加99%的汗水”。紧接又有人说爱迪生后面还有一句话:“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

49、这条可能很多人不太懂,解释一下,康德的著作中充斥着这种“从句套从句,从句再套从句,从句再套从句的超长句子”,我当年买回来一本德语原版的《纯粹理性批判》打算自己看着玩,结果看到一个句子横跨两页纸....让人泪流满面....

50、乃至于最近营销号热爱总结“击中你内心深处阴暗的句子”:

51、现在只要你质疑一个事情不合理,一个事情需要被改进,总有人搬出黑格尔的这句名言“存在即合理”来教育你,告诉你这些事情都是正常的,我们应该接受它。

52、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53、可以看出,相对于“理”,“理性”至少在含义上歧义性更少,具有较为明确和纯粹的哲学意义指向。由此组合而成的组合词语“合乎理性”相对于“合理”其含义同样也更为明确。

54、英文翻译是:Whatisreasonableisreal;thatwhichisrealisreasonable.另译:Whatisrationalisactualandwhatisactualisrational.

55、意思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

56、Hic Rhodus, hic saltus.

57、上网搜索,对于该文字的中文翻译版本大致有以下几类:章太炎在其1908年的《四惑论》将之表述作:“事事皆合理,物物尽善美”。冯友兰1939年在其《新理学》一书中有“黑格尔说,凡存在者都是合理的。”的表述。范扬、张企泰所作译的《法哲学原理》(该译本1959年由法律出版社发行,商务印书馆于1961年6月、1982两次重印)中译作:“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贺麟所译的《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2年7月出版)中与范扬、张企泰所作译的《法哲学原理》译本保持了一致。在“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所有的相关语句均译为:“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梁志学所译《哲学全书·第一部分·逻辑学》(2002年)译作“凡是合理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理的”。(本段叙述主要引自中南大学刘洗、任拓所述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原命题探究》一文,特作注明并示感谢。)

58、理性(英语:reason)最早源起于希腊语词语“逻各斯”(希腊语:λόγος,logos)。在罗马时代,译成拉丁语:ratio,拉丁语原意是计算金钱,但在等同于逻各斯(logos)后,成为哲学上广泛使用的术语。译成法语后,成为法语:raison。最后形成了理性(英语:rationality)与理智(英语:reason)的字根。

59、在道家、佛家、儒家这样奉行无神论的精神世界中,开悟是他们共同追求的最高的精神世界的回报,道教给这种境界赋予了“得道成仙”,佛教给这种境界赋予了“成佛”,这极具诱惑力的称谓也很难不使人浮想联翩,梦寐以求。

60、个性像白纸,一经污染,便永不能再如以前的洁白。

61、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常缩写为G.W.F.Hegel;公元1770年8月27日—公元1831年11月14日

62、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是哲学史上的经典言论。这是一个哲学命题,在《西方哲学思维观》一书中,其中解释该名言的意思是“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存在的一切事物都可以找到其存在的理由。”